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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任校長專業發展需要分析
課程詳情

申請資格

持有認可師資培訓資歷及五年或以上教學經驗的在職教師或教育工作者均可報名,收錄優先次序如下:

1. 現職官立或資助學校之副校長或同等服務機構的副主管

2. 已成功完成或登記入讀擬任校長課程 (PFP)

3. 現職高級教席:

  • 高級學位教師職級 (SGM) (資助中學)

  • 教育主任職級 (Education Officer) (官立中學)

  • 小學學位教師職級 (PSM) / 助理教席職級 (AM)(資助及官立小學)

4. 其他合資格申請人

工作坊時間表 (2023/24 學年)

3943 0335 / 2603 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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